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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轉貼自考試院
考試院院會今(12)日通過,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定於4月28日(星期六)至4月29日(星期日)
在臺北、臺中、高雄、宜蘭、花蓮、臺東6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本項考試分三等、四等及五等考試,
暫定需用名額為210名(其中三等考試12類科68名、
四等考試19類科72名、五等考試13類科70名)。
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
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
另為便利身心障礙應考人參加考試,
本項考試依國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要點規定,
對於上肢障礙、視覺障礙、腦性麻痺或重度肢體障礙致閱讀試題、
書寫試卷困難之應考人延長作答時間。
黃秘書長更指出,為照顧身心障礙者並鼓勵其參加國家考試,
本項考試應考人免繳報名費,並以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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