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新進雇員甄試簡章出爐囉!!!
甄試自6月10日至6月23日受理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
甄試分兩階段,初(筆)試訂於9月20日於台北、台中、高雄及花蓮四地同時舉行
科目包括國文、英文及各類別專業科目各二種;筆試合格者將再安排證件查驗、體能測驗及現場測試、實作測試、口試等複試項目。
招考類別包括電力技術人員、綜合行政人員及廣告設計人員共12類別合計725名
包括配電線路維護261名、輸電線路維護34名、變電設備維護75名、電機運轉維護32名
電機修護17名、儀電運轉維護9名、機械運轉維護72名、機械修護55名、土木工程 30名
起重技術16名、綜合行政120名、廣告設計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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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技師應考資格 新增1系組 |
【原文轉自:聯合報 / 陳智華】 |
原本已有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食品科學組等18校、20多系通過考選部認可,考生只要從這些被認可科系畢業,即取得專技人員食品技師應考資格,考選部最近公告新增靜宜大學食品營養系生物資源暨食品科技組也通過認可。 考選部指出,民國79年起開辦專技人員食品技師考試,原本只要食品相關學系畢業專科以上學生,即取得應考資格,但大專校院愈來愈多,不少學校開設食品相關名稱科系,開設課程不一定涵蓋證照要求應有的核心知識,去年1月起應考資格規範趨嚴。 應考資格包括在學時要修習食品化學、分析、微生物、加工、衛生、工程及營養等7大領域20學分以上,但如果大學、專科相關科系跟考選部申請課程審查,並經審議委員會通過,考選部會公告這些獲認可科系,考生從這些科系畢業,即取得應考資格。 目前全台有近百個食品相關科系,只有20多個校系申請通過,考生如果不是這些公告的科系畢業,報名時需附上成績單,考選部要檢視修習課程是否達到應考標準,對考生來說比較麻煩。 以今年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為例,共1564人報名,856人是經認可校系的畢業生,占54.73%,近46%考生報名要檢附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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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兆豐國際商銀招募新進行員甄選 |
【原文轉自:兆豐國際商銀 / 兆豐國際商銀】 |
一、甄選類別、名額及報名資格條件:
甄選類別 |
須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
名額 |
儲備派外人員 專員 (九職等) |
A組: ◎學歷:須國內、外大學財經相關系所畢業者。 ◎外語能力:須符合以下二種條件之一者: 1.西語、法語、日語等任一外語聽、說、讀、寫俱佳,並英語能力須達相當 TOEIC 700分以上之程度。 2.英語能力須達相當TOEIC 800分以上之程度。 ◎工作經歷:須具二年以上之銀行或金融相關工作經驗者。 B組: ◎須外貿協會國際企業人才培訓中心國企班二年期英語、西語、法語、日語組之結業學員,須取得結業證書(於面試時提供) ◎學歷:須國內、外大學畢業,具財經相關背景者佳。 ◎外語能力:須達國企班各外語組別之結業標準。 ※以上須具備之「外語能力」,須於面試階段提供相關外語能力成績證明。 |
40 |
業務人員 高級辦事員 (八職等) |
◎學歷:須國內、外大學法商相關學系畢業(含雙修或輔修法商學系並取得學位者),應屆畢業生可。 ◎工作經歷:具銀行相關工作經驗或理財業務經驗者尤佳。 ◎具金融相關證照及外語能力檢定證明者尤佳。 ◎須配合銀行存、放、匯、理財等各項業務輪調。 ◎個性主動積極,富自信心、企圖心,對銀行業務具高度熱忱並具責任感者。 |
69 |
基層人員 辦事員 (六職等) |
◎學歷:須專科以上商業相關科系畢業,應屆畢業生可。 ◎工作經驗不拘。 |
80 |
※以上所要求之學歷,限須於103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畢業證書;另工作經驗年資計至103年3月31日止。 二、報名日期:103年3月14日09:00起,至103年3月31日18: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1.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及通訊報名,意者請至本行網站 ( https://www.megabank.com.tw/ ) ,或報名專用網站 ( http://www.career.com.tw/mega ) 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並填寫報名資料前請先詳閱系統顯示之「本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 2.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及完整,如有不全者(含自傳未填),視為資格不符。自傳請先離線撰寫,再於網路報名時貼上,以節省網路報名時間。報名未成功者,不予受理。 3.每人限報一項甄選類別,不得重複報名。如有重複報名二項以上甄選類別者,本行將逕予註銷本次甄選報名資格。 4.依各甄選類別之資格條件所須檢具之證明或資料,包含畢業證書影本、成績單影本、外語能力證明及工作經驗證明(報名「儲備派外人員」者提供)、及個人聯徵信用報告等,請於面試階段提供。 5.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者,須提供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歷影本,並請另加附中文譯本。請及早準備、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6.報名儲備派外人員-A組所需檢具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以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或「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為限。 四、甄試方式: 第一階段:「初審」,初審合格者將於5月9日以前通知參加筆試。本行保有初審准駁權利,初審未通過者不另通知,所有應徵資料均予保密。 第二階段:「筆試」,通過初審者參加,科目如下: 1.儲備派外人員-專員(九職等):『財經知識』、『會計學及經濟學』 2.業務人員-高級辦事員(八職等):『英文』、『會計學及經濟學』 3.基層人員-辦事員(六職等):『英文』、『會計學概要』 第三階段:「面試」,通過第二階段筆試者參加。 1.儲備派外人員-專員(九職等)之面試,包含外語口試。 2.參加面試人員須依本行規定提供各項證明文件資料以應試。 五、薪資: 以專員(九職等)任用者,起薪NT$43,000;以高級辦事員(八職等)任用者,起薪NT$37,600;以辦事員(六職等)任用者,起薪NT$27,900。
六、工作地區:本行各單位,依銀行需要調派。 七、錄取及進用: 1.應考人所填報之資料及繳交各種證件資料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或不實者,於各階段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第三階段測驗後發現者,不予錄取;如進用後發現者,應予解僱。 2.錄取人員由本行視業務需要通知於指定日期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錄取人員進用後,須經三個月試用考核,期滿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僱用,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理。 3.儲備派外人員經錄取進用後,須先安排本行國內單位訓練及工作,並經一定之業務歷練後,再依本行業務需求狀況安排海外輪調,惟本行並無義務安排海外輪調。 4.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分發進用或解僱: (1)經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3)經本行解僱者。 (4)本行退休(職)及因不能勝任工作依本行解職辦法資遣者。 (5)其他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不得任用者。 (6)如有關說情事經查證屬實者,不予錄取,或經錄用後仍應予以解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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