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資訊
 
一、 報名日期:102.10.28 ~ 11.07
  本項招考資訊同時建置於經濟部工業局(http://www.moeaidb.gov.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之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二、 報名資格: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符合下列甄選組別及職缺報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
(二)
甄選類別資格條件
行政服務組 約僱人員 1.一般資格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 
2.特殊資格條件:無。
環保組 化驗 約僱人員 1.一般資格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 
2.特殊資格條件:有下水道技術士證照(管渠系統、機電設備、處理系統之證照擇一)或乙級廢水處理等相關證照可作為口試評分參考
操作維護 約僱人員 1.一般資格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 
2.特殊資格條件:具有下水道技術士證照(管渠系統、機電設備、處理系統之證照擇一)或乙級廢水處理等相關證照可作為口試評分參考
三、 錄取名額:共43 名
 
組別職缺服務地區(單位)正取備取
行政服務組 約僱人員 北部地區 11 22
花東地區 1 2
中部地區 9 18
南部地區 6 12
環保組 化驗 約僱人員 北中南區 3 6
操作維護 約僱人員 北中南區 13 26
合    計 43 86
北部地區包含: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 (縣)市、新竹縣、宜蘭縣
花東地區包含:花蓮縣、台東縣
中部地區包含: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市、雲林縣
南部地區包含: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市
貳、應試資訊
 
一、 第一試(筆試)日期:102.11.24
  測驗地點:僅設台北考區
二、 筆試科目:
 
(一) 行政服務組:
  專業科目一:
1.民法概要(總則、物權、債編租賃第二章第五節)、政府採購法。以上佔70%,35題選擇題,每題2分。
2.公文寫作(佔30%)。
  專業科目二:
1.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及第十一章。
2.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3.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5.共50 題選擇題,每題2 分。
(二) 環保組(化驗):三級技術員(約僱人員)
  專業科目一:
1.環保法規(包括下水道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土壤污染防制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政府採購法,以上佔70%,35題選擇題,每題2分。
2.公文寫作(佔30%)。
  專業科目二:
1. 環境水質標準檢驗方法(30 題選擇題,每題2分)。
2.環境水質檢驗法規(20 題選擇題,每題2 分)。
(三) 環保組(操作維護):
  專業科目一:
1.環保法規(包括下水道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土壤污染防制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政府採購法,以上佔70%,35題選擇題,每題2分。
2.公文寫作(佔30%)。
  專業科目二:
1.環工概論(含污水處理廠操作與維護,30題選擇題,每題2分)。
2.機電概論(20題選擇題,每題2分)。
三、 第二試(口試)日期:102.12.22
  口試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4)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四、 總成績計算:
 
(一) 比例:專業科目(一) 佔第一試(筆試)成績50%,專業科目(二)佔第一試(筆試)成績50%。
(二) 凡有筆試科目一科零分(含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三) 口試以100分計。凡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四) 總成績計算:第一試(筆試)成績佔總成績7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總成績30%;兩者相加為總成績。
參、簡章下載
   102年度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新進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肆、相關資訊
 
一、 工作內容:
 
(一) 行政服務組:
  1.辦理工業區管理機構行政事務及財務管理相關事宜。
2.公有土地、建物及設施之巡查及管理維護事宜。
3.工商服務事宜。
4.工業區安全維護事宜。
5.其他工業區管理相關事項。
(二) 環保組(化驗):
  1.廢水水質檢驗分析工作。
2.污水處理使用費水量水質登錄及異常計徵。
3.文書報表處理。
4.檢驗室品保品管作業相關事宜。
5.輪值日夜班操作工作。
6.其他污水處理相關事宜。
(二) 環保組(操作維護):
  1.污水處理廠操作管理工作。
2.工廠水質、採樣及查驗工作。
3.管線、機電、儀表等維護工作。
4.雨、污水下水道系統巡查檢視及維護管理工作。
5.輪值日夜班操作工作。
6.其他污水處理相關事宜。
二、 權利與義務:
 
(一) 經進用人員到職後,應先試用6個月,期滿成績優良者正式聘(僱)用。試用期間經考評品行不良或工作不力者,應即解聘(僱)。
  進用人員到職分發至管理機構後,除因業務需要外,應任職滿一年(含試用期),始得調任原錄取服務地區之其他管理機構;在原錄取服務地區任職滿一年六個月者(含試用期),始得調任原錄取服務地區以外管理機構任職。
(二) 本甄試進用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
(三) 管理機構新進行政服務組三級組員及環保組三級技術員,均自第二職等本薪1級起敘,月薪約2萬7千元。
管理機構新進約僱人員均自230薪點起敘,月薪約2萬7千元。

 

 重要時程表




試別 要 項 日  期  備  註





報名期間 102年10月28日09:00

11月7日18:00止
報名期間共計11天,採網路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網路查詢入場通知書 102年11月18日(星期一) 應考人可於102年11月18日09:00起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及入場通知書(輔以郵寄通知)。
測驗日期 102年11月24日(星期日) 僅設台北考區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正本,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各科試題及選擇題解答公告 102年11月25日(星期一) 應考人可於102年11月25日12:00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2年11月25日12:00

11月26日18:00
應考人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登錄申請,不須付費,逾期及其他方式恕不受理。
測驗結果查詢 102年12月13日(星期五) 應考人可於102年12月13日09:00起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告開放查詢(輔以郵寄通知)。
筆試成績複查申請 102年12月13日09:00至12月14日18:00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
寄發複查結果 102年12月19日(星期四) 複查結果以限時掛號寄發並輔以簡訊通知。





網路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 102年12月13日(星期五) 應考人可於102年12月13日09:00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口試測驗入場通知書、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行注意事項,測驗入場通知書並輔以郵寄通知。
測驗日期 102年12月22日(星期日) 應考人應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各類別之時間及地點。
寄發甄選結果通知書 102年12月27日(星期五) 寄發甄選結果成績單,相關錄取人員名單將於102年12月27日09:00起公告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並移請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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