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考試:文化行政、環境工程、環保技術、環保行政、電力工程、電信工程、電子工程、機械工程、化學工程、外交特考等等
國營事業:中華電信、油電水聯招、中華郵政、台電養成班、中油、台電、台水..等等
升學考試:理工 商管 人文 觀光研究所、大學轉學考有任何升學就業的問題都可以來電 lala0919384@gmail.com
小蛙的專線:(02)5580-4957北市博愛路60號4樓
壹、報名資訊 |
|
一、 |
報名日期:102.10.28 ~ 11.07 |
|
本項招考資訊同時建置於經濟部工業局(http://www.moeaidb.gov.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之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
二、 |
報名資格: |
|
(一)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符合下列甄選組別及職缺報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 |
(二) |
甄選類別 | 資格條件 |
行政服務組 |
約僱人員 |
1.一般資格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 2.特殊資格條件:無。 |
環保組 |
化驗 |
約僱人員 |
1.一般資格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 2.特殊資格條件:有下水道技術士證照(管渠系統、機電設備、處理系統之證照擇一)或乙級廢水處理等相關證照,可作為口試評分參考。 |
操作維護 |
約僱人員 |
1.一般資格條件:凡中華民國國民,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持有證書者。 2.特殊資格條件:具有下水道技術士證照(管渠系統、機電設備、處理系統之證照擇一)或乙級廢水處理等相關證照,可作為口試評分參考。 |
|
|
三、 |
錄取名額:共43 名 |
|
組別 | 職缺 | 服務地區(單位) | 正取 | 備取 |
行政服務組 |
約僱人員 |
北部地區 |
11 |
22 |
花東地區 |
1 |
2 |
中部地區 |
9 |
18 |
南部地區 |
6 |
12 |
環保組 |
化驗 |
約僱人員 |
北中南區 |
3 |
6 |
操作維護 |
約僱人員 |
北中南區 |
13 |
26 |
合 計 |
43 |
86 |
北部地區包含: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 (縣)市、新竹縣、宜蘭縣 花東地區包含:花蓮縣、台東縣 中部地區包含: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市、雲林縣 南部地區包含: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市 |
|
貳、應試資訊 |
|
一、 |
第一試(筆試)日期:102.11.24 |
|
測驗地點:僅設台北考區 |
二、 |
筆試科目: |
|
(一) |
行政服務組: |
|
專業科目一: 1.民法概要(總則、物權、債編租賃第二章第五節)、政府採購法。以上佔70%,35題選擇題,每題2分。 2.公文寫作(佔30%)。 |
|
專業科目二: 1.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及第十一章。 2.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3.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5.共50 題選擇題,每題2 分。 |
(二) |
環保組(化驗):三級技術員(約僱人員) |
|
專業科目一: 1.環保法規(包括下水道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土壤污染防制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政府採購法,以上佔70%,35題選擇題,每題2分。 2.公文寫作(佔30%)。 |
|
專業科目二: 1. 環境水質標準檢驗方法(30 題選擇題,每題2分)。 2.環境水質檢驗法規(20 題選擇題,每題2 分)。 |
(三) |
環保組(操作維護): |
|
專業科目一: 1.環保法規(包括下水道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土壤污染防制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政府採購法,以上佔70%,35題選擇題,每題2分。 2.公文寫作(佔30%)。 |
|
專業科目二: 1.環工概論(含污水處理廠操作與維護,30題選擇題,每題2分)。 2.機電概論(20題選擇題,每題2分)。 |
|
三、 |
第二試(口試)日期:102.12.22 |
|
口試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4)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
四、 |
總成績計算: |
|
(一) |
比例:專業科目(一) 佔第一試(筆試)成績50%,專業科目(二)佔第一試(筆試)成績50%。 |
(二) |
凡有筆試科目一科零分(含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
(三) |
口試以100分計。凡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
(四) |
總成績計算:第一試(筆試)成績佔總成績7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總成績30%;兩者相加為總成績。 |
|
|
參、簡章下載 |
|
102年度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新進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
肆、相關資訊 |
|
一、 |
工作內容: |
|
(一) |
行政服務組: |
|
1.辦理工業區管理機構行政事務及財務管理相關事宜。 2.公有土地、建物及設施之巡查及管理維護事宜。 3.工商服務事宜。 4.工業區安全維護事宜。 5.其他工業區管理相關事項。 |
(二) |
環保組(化驗): |
|
1.廢水水質檢驗分析工作。 2.污水處理使用費水量水質登錄及異常計徵。 3.文書報表處理。 4.檢驗室品保品管作業相關事宜。 5.輪值日夜班操作工作。 6.其他污水處理相關事宜。 |
(二) |
環保組(操作維護): |
|
1.污水處理廠操作管理工作。 2.工廠水質、採樣及查驗工作。 3.管線、機電、儀表等維護工作。 4.雨、污水下水道系統巡查檢視及維護管理工作。 5.輪值日夜班操作工作。 6.其他污水處理相關事宜。 |
|
二、 |
權利與義務: |
|
(一) |
經進用人員到職後,應先試用6個月,期滿成績優良者正式聘(僱)用。試用期間經考評品行不良或工作不力者,應即解聘(僱)。 |
|
進用人員到職分發至管理機構後,除因業務需要外,應任職滿一年(含試用期),始得調任原錄取服務地區之其他管理機構;在原錄取服務地區任職滿一年六個月者(含試用期),始得調任原錄取服務地區以外管理機構任職。 |
(二) |
本甄試進用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 |
(三) |
管理機構新進行政服務組三級組員及環保組三級技術員,均自第二職等本薪1級起敘,月薪約2萬7千元。 管理機構新進約僱人員均自230薪點起敘,月薪約2萬7千元。 |
|
|
重要時程表
林小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