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特考考試規則修正【原文轉自:考選部 / 考選部】 更新日期: 2014/4/3 下午 05:37:42考試院會於本(103)年4月3日審議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規則第3條、第8條、第9條、第3條附表一及第6條附表二修正案,並自103年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特考開始適用。修正重點包括:放寬兵役限制、體格檢查項目增加握力、新增情報組及公職資訊技師組,並刪除社會組及修正三等考試部分組別應試科目等。
針對本次修正重點,考選部說明如下:
一、放寬兵役限制
配合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錄取人員得因兵役事由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及兵役法將法定役期縮短,為維護應考人應試權益,放寬兵役限制。惟保留服志願役者仍須檢附筆試考畢之次日起4個月內退伍之證明文件始得報考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