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法」 命題大綱公告
【原文轉自:聯合報 / 曹以會
專技人員律師高考與公務人員司法官特考,明年考制將重大變化,除了第一試合併舉行外,這兩項考試的第一試,將第一次考「強制執行法」,考選部日前公告「強制執行法」命題大綱,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供考生參考。 

考選部指出,配合考試院於今年8月27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司法官特考考試規則與專技人員高考律師考試規則,這兩項考試第一試的「綜合法學(二)」子科目「海商法」刪除,改考「強制執行法」,因而訂定「強制執行法」命題大綱

  考選部指出,為了增加律師、法官及檢察官的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且基於法官、檢察官在強制執行程序中的參與地位,律師能有效使當事人權利獲得實現,相關人員應能充分理解與掌握強制執行法的相關事項。

  相關事項包括:強制執行之意義、目的及性質;強制執行之基本原則與對憲法上要求之回應;執行名義之種類、要件及主、客觀範圍;強制執行之進行;財務開示義務與拘提、管收、限制住居及具保證書人之意義與目的;各種執行程序之瑕疵及其救濟程序;各種強制執行之程序;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執行程序之競合與合併。

  至於詳細的命題大綱內容,考選部建議考生進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再進入「應考人專區/命題大綱/公務人員考試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專技人員各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及參考用書(含海考細目表)」項下查閱。
>>>點此快速連結 

不過,考選部特別提醒,表列的命題大綱是考試命題範圍的例示,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然可以命擬相關的綜合性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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