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今(8)日通過,10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民國102年12月21日(星期六)至23日(星期一),於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12個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說明,本考試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56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141人;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50類科,暫定需用名額721人;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5類科,暫定需用名額208人,合計暫定需用名額2,070人。

  黃秘書長指出,本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縣、基宜區(包括基隆市、宜蘭縣)、竹苗區(包括新竹縣市、苗栗縣)、彰投區(包括彰化縣、南投縣)、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15個錄取分發區。

  黃秘書長並表示,有關本考試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均依照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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