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101年國小附設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簡章
【原文轉自:基隆市教育處

壹、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頇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報名資格:
(一)具備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條各款資格之一者:
1.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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